(上接B119版)
简 历
1、李树华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金融与法学博士后。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1999年至2010年历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财务预算管理处处长、综合处处长;2010年至2018年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执行委员会委员兼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首席财务官。现任公司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清华大学 PE 教授和硕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树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00,000股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吴朝阳先生,1971 年生,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EMBA,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吴朝阳先生 1993 年进入常州滚针轴承厂工作,1994年9月至今在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产品开发部技术员、产品开发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副主任、销售与采购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2016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20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光洋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朝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00,000股股份,通过常州信德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57,350股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顾伟国先生,1959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顾伟国先生1987年8月至2002年8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历任投资研究所副处长、信贷一部综合处处长、监察室副主任、委托代理部总经理、中间业务部总经理;2002年8月至2007年1月历任中国科技证券公司董事、副总裁;2007年1月至2019年3月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工会主席、副总裁、总裁、董事、执委会主任;2011年2月至2019年3月历任中国银河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5年1月至2018年9月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曾发表多部著作荣获中国金融学会和中国投资学会二等奖,合作编写《投资信贷概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专业书籍并出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伟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童盼女士,1974年生,博士,会计学教授,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8月至2001年8月任职于联想集团审计部;2004年8月至2006年8月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06年9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工商大学,现任商学院教授; 曾任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主要担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童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郭磊明先生,1974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民革党员,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深圳市南山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2000 年11月至今在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为合伙人律师。2021年6月至今担任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今担任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磊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郑伟强先生,1982年生,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国际会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伟强先生2006年至2009年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历任审计师、高级审计师;2009年至2019年8月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高级经理、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2015年至2019年8月兼任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9年8月进入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执行委员会委员,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光洋世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光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3年3月至今担任福州互联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0月至今分别担任常州世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智展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10月至今担任网智天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伟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75,000股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张建钢先生,1974 年生,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EMBA,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张建钢先生 1995 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装备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生产与运营专委会主任;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8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0年12月至2022年6月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高亚泰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光洋世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01,000股股份,通过常州信德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91,122股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翁钧先生,1969年生,大学学历,公司副总经理、执委会委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翁钧先生1990年至2008年在(中外合资)武汉汽车同步器齿环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技术员、技术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2008年进入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970,400股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9、黄兴华先生,1978年生,EMBA,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至2008年任常州光洋轴承有限公司外贸部长;2008年至2011年任佳卓(常州)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兴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52,500股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0、沈亚军先生,1973年生,专科学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沈亚军先生2008年至2011年在上海东洋电装有限公司任销售科长;2011年至2016年在爱思帝驱动(上海)有限公司任销售部长;2016年进入公司担任销售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销售管理工作;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光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亚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75,000股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1、陈晟宏先生,1986年生,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陈晟宏先生2008年6月至2022年8月4日在子公司常州光洋机械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材料会计、主办会计;2018年5月至2022年8月4日在子公司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2021年4月至2022年8月4日兼任扬州光洋世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常州智展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常州世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晟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2、沈霞女士,1982年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沈霞女士2007年进入公司工作,曾担任公司董事、行政部秘书主管、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80,000股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