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与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核查与回复。截至目前,公司已基本完成问询函的相关回复,会计师已初步发表相关意见,但鉴于《问询函》中有部分问题需进一步核实和完善以及考虑到法定节假日等因素,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5月9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及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