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注释:以上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是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以现金的收付为基数编制的,而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主要以承兑汇票的方式收付款项,若将承兑汇票的收付纳入编制,则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为 436,277,553.22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为389,809,894.44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467,658.78元,与上年同期同口径数据相比增加237.99%。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申报文件并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后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伟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金波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伟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金波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号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