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钱瑜 通讯员 邓露 林昌锋
近日,拱北海关所属港珠澳大桥海关对两批申报出口的涉嫌侵权的轴承实施立案扣留并展开调查。
港珠澳大桥海关在出口货运渠道查获涉嫌侵权轴承
3月5日和7日,江西宜春某公司、浙江宁波某公司分别向拱北海关所属港珠澳大桥海关申报出口瓷砖、泡沫板、轴承等货物一批。现场关员开箱查验时发现,两批轴承均带有“SKF及图形”“NTN”“NSK”标识,共60个,货主无法提供合法授权证明。现场关员初步判定两批货物有较大侵权嫌疑,遂启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程序,联系权利人进行确权。3月11日,权利人书面确认该批货物涉嫌侵权。目前该案正作进一步处理。
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状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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