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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的公告字号

信息来源:bearingkey.com   时间: 2012-12-29  浏览次数:294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002122,股吧)公告编号:2012-038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马股份”)于2012年12月27日深圳交易系统收盘后收到实际控制人马兴法先生的通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已满12个月,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就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法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增持人姓名:马兴法
    2、增持目的、计划及增持方式: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前景的信心,实际控制人马兴法先生于2011年12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份1,525,045股,并计划在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增持不少于公司总股份的0.2%同时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披露的公司2011-035号公告。
    二、增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2011年12月28日至2012年12月2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法先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1、2011年11月28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525,045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3%。
    2、2012年1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68,56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7%。
    3、2012年9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813,69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5%。
    4、2012年9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86,425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0%。
    2011年12月28日至2012年12月27日期间,马兴法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393,72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45%,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但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前,马兴法先生通过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公司股份509,227,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6%。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马兴法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且马兴法先生间接持股超过公司股份总额30%的时间超过一年;累计增持股份完成后,马兴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93,72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45%。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9,227,919股,占总股本的42.86%。本次增持后,马兴法合计控制本公司43.31%的股份。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马兴法先生在其首次增持公告中承诺,自首次增持日期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总额不少于公司总股份的0.2%同时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现增持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0.45%,履行了增持承诺。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增持满足《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增持人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条件。
    五、其他相关说明
    马兴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截止至2013年5月28日),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本次完成增持公司股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轴承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