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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信息来源:bearingkey.com   时间: 2012-11-16  浏览次数:3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
    2、召开地点:杭州市石祥路20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马兴法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88,116,7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9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8,116,71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8,116,71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政村、张琦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轴承网证实,仅供您参考